金管會及台灣證券交易所拋出F股大股東更換國籍需滿三年才能送件上市,券商公會跳腳並引發F—中晶5月2日需補件的不小的風波。

在研議新法規空窗期,證交所決定要求審查中F股,有更換國籍的F股大股東,需補件放棄中國籍證明文件,以解除投資人疑慮。

第一上市(簡稱F股)審查準則的前提,是必須符合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相關規範才能申請上市,但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及其他機構直接或間接持有股份超過三成,或出資總和逾三成或具有控制力者,需取得主管機關專案許可,而符合專案許可的條件,必須台資企業持股高於陸資企業、台商企業具有控制能力。

為規避這三成的限制,多家F股的大股東轉而放棄中國國籍,使得表面上這些大股東雖然不具中國籍,但實際上台灣F股的中國色彩卻愈來愈濃厚,於是證交所決定將這個漏洞補上,但券商卻大為跳腳。
【經濟日報╱記者王淑以/台北報導】2014.05.22 03:1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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