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我要特別提出” 選擇權 “?
個人認為這個金融商品;日後的發展空間很大;……現階段屬於剛起步階段:
以韓國為例 整年度平均下來 期貨市場 一天平均成交口數約一千萬口
其中80%皆為選擇權交易 …….. 歐美日本這些成熟的金融市場 期貨市值平均為現貨的2.5倍大; 在近年政府大力將台灣金融市場推向國際化 自由化 之下
台灣期貨市場將來的成長空間會非常的大 .您也許不玩”選擇權”但您應該要知道”選擇權”的意義…….正如同您可以不玩’期指’,只玩股票…可是亦要注意期指多,空的變化一樣的道理,因為它們都是親戚…..會互相影響的!

目前台灣的”個股選擇權” 有五檔個股標的:台積電、聯電、中鋼、南亞、富邦金。以後也許會增多……..

一般來說要先了解選擇權的四隻腳

1.buy call ...買入買權 ...看多 ...看大漲(往上噴出)
2.sell call ...賣出買權 ...看空 ...看不漲(盤跌.上有壓力)
3.buy put ...買入賣權 ...看空 ...看大跌(往下噴出)
4.sell put ...賣出賣權 ...看多 ...看不跌(緩漲.下有支撐)

再來就是<<理論上>>的最大風險(最大虧損)與最大利潤(最大獲利)

1.buy call ...最大風險(最大虧損)..支出的權利金 最大利潤(最大獲利)..無限
2.sell call ....最大風險(最大虧損)..無限 最大利潤(最大獲利)..收取的權利金
3.buy put ..最大風險(最大虧損)..支出的權利金 最大利潤(最大獲利)..無限
4.sell put....最大風險(最大虧損)..無限 最大利潤(最大獲利)..收取的權利金

可能這些理論的說法各位會覺得無聊或是老早就知道了
理論雖然跟實務有些差距但如果理論都搞不懂了..更別說實際的操作囉
選擇權為期貨市場中的一種衍生性商品
它規範了交易者彼此間的權利與義務

先說明理論上的交易行為:

<買方>擁有到期日的履約權利~(交易動作:付權利金買權利)

而買方的交易對手就是<賣方>必須負起到期日<買方>的結算義務
也就是說 <賣方>因為賣出了權利~(交易動作:收取買方的權利金)
所以在到期日<賣方>就必須負責<買方>的權利

而假使你只是投機性的交易行為(價差交易)
想要獲利
當然就只是單純的~買低賣高~或是~賣高買低~的交易行為

此外依<買方>得要求履約之期限 又可分為<歐式>與<美式>選擇權
歐式選擇權的買方僅能於~到期日要求履約~
美式選擇權的買方則能在~到期日或之前任一日要求履約
想在市場獲利 選擇權你就必須搞懂……(以上內容部份節錄轉載自Issey發表於多空指紋網站)2003/3/16 http://rcfan.adsldns.org:82/tcbb2/myindex.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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