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起「房地合一」課稅新制上路,對於有意買賣房子的民眾,怎麼「稅」至關重大。其實只要掌握「自住」、「長期持有」2原則,就可以安心「稅」。

過去一般民眾出售房地產,是採房、地分離計稅,房屋依買賣當時房屋評定現值的價差,計算財產交易所得稅;土地交易免稅,但要根據土地公告現值的漲價總數,課徵土地增值稅。

今年1月1日起,房地合一實價課稅新制正式上路,其稅基的計算,是出售房地產的總金額減除買入成本,與契稅、印花稅、代書費、規費、公證費、仲介費、廣告費、清潔費、搬運費等費用,以及土地漲價總數額後,再根據持有期間長短、適用自住優惠與否,決定所得稅率。

很多民眾以為,新制上路後房地產稅負加重,因此不少人在去年底之前搶著進場買房,然而會計師表示,若民眾買房是為了自住,新稅制不見得會更重,未來換屋時出售舊屋,甚至可能完全不用繳所得稅,其實更有利於買房自住的民眾。

會計師表示,房地合一課稅新制為獎勵自住與長期持有,所得稅率依持有期間遞減,除了出售持有 1年以內、或1年以上2年以內的房地,會被分別課以45%、35%的重稅外,出售持有2年至10年的房地,稅率降為20%;10年以上的房地,稅率更降為15%。

此外,針對自用住宅,財政部也給予優惠,只要個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在該房地設籍滿 6年,期間未有營業或出租,出售時可享所得新台幣 400萬元以下免稅,超過400萬元的部分,按10%稅率計稅;民眾換屋可辦理重購退稅,若是小屋換大屋,可以全額退稅,大屋換小屋則按比例退稅。

因此,有意買房自住、但未來想要以小換大的民眾,只要先設籍,並且「住好住滿」6年,未來賣房子獲利在400萬元以下,其實一毛稅都不用繳,比舊制還要優惠。但會計師也提醒,今年以前購入、且持有已滿2年以上的房地,出售時仍適用舊制,無法因為哪個稅制較優惠自行選擇。
中央社記者邱柏勝台北 2016/01/01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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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宜地價稅「回不去了」

地方財庫空虛,掀未來6年地價稅漲潮。房仲業者認為,公告地價3年調整一次,預期明年將出現一波驚人調漲,部分縣市就算不敢1次漲足,也會在6到9年持續墊高稅基,但不管如何,便宜地價稅「恐怕已回不去了」。

隨著苗栗縣爆出首樁地方財政危機,地方政府為加強自有財源,預料明年將調漲地方稅救財政,最近財政部已發出公文,要求各縣市政府在2019年之前,針對房屋稅稅基的房屋標準單價,應逐步提高到至少市價40到50%。

這波地方稅起漲潮,預計將吹到地價稅。

房仲業者說,作為計算地價稅稅基的公告地價,近幾次調幅本身就不大,再加作為參考指標的公告現值,近3年平均累計漲幅多達38%,反觀公告地價仍遠低於市價,有明顯的調漲空間,加上明年正好是調整年度,恐將大幅墊高地價稅。

房仲業者說,影響程度最大應是土地持份高的公寓、透天厝與素地,但針對自住民眾倒是不用過於擔心,只要符合條件,自用住宅用地只需繳千分之2的優惠稅率,就算地價稅基調高,增加的稅額仍有限。

另有房仲業主管說,觀察明年公告地價調整,台北市出手大幅調漲的機率最高,其餘地方縣市尤其中南部雖然想調,但多少還是有顧慮,甚至聽說有些中南部土地的公告地價甚至高於市價,討論時不得不考慮到特殊因素。
中國時報【吳泓勳╱台北報導】2015年8月3日 上午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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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合一稅 成本費用從寬認定

房地合一稅明年即將上路,財政部賦稅署昨(21)日表示,新制上路後,出售不動產的契稅、代書費、仲介費、搬運費、裝潢費,都可當成本費用扣除,以減輕納稅人的稅務負擔。

財政部昨天發布「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申報作業要點」,賦稅署副署長蔡碧珍表示,自明年元旦起,房地合一稅新制將正式上路,個人無論有無應納稅額,都應在移轉登記日的次日起30天內申報繳稅,而營利事業則至隔年申報營所稅時,再合併申報繳稅。

依據申報作業要點,官員指出,自明年起,個人及營利事業交易103年1月2日以後取得、且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的房屋土地者,必須申報繳納房地合一稅;而在持有期間的計算方面,是以自房屋、土地取得之日起算至交易日為原則。

針對繼承、受遺贈不動產的情形,財政部也放寬,得將被繼承人、遺贈人或配偶的持有期間合併計算,納稅人可望少繳一點稅。
另外,財政部指出,房地交易所得的計算,是以成交價減掉房地取得的成本及費用為所得額;包括契稅、印花稅、代書費、公證費、裝潢修繕費用等,都可當做成本扣除;仲介費、廣告費、清潔費、搬運費等也可做為費用減除。

但官員強調,取得房屋所有權後,繳納的房屋稅、地價稅、管理費、清潔費、金融機構借款利息,不能列為費用減除。

財政部也提醒,納稅人列報成本及費用,都必須提出相關證明,如果無法提示證明文件,稽徵機關得按成交價額百分之五來計算費用。

至於土增稅方面,財政部表示,房地合一稅上路後,土增稅仍維持現制,但為避免重覆課稅,將採「稅基相減」方式處理,在所得稅基內減除公告土地現值漲價總數額,使土增稅的租稅優惠,也能同步轉軌。

依據申報作業要點,房地合一稅課稅稅基為房地收入減除成本、費用,以及依照土地稅法計算之土地漲價總數額。

換言之,現行土增稅仍然照課,但房地合一稅上路後,已納土增稅的土地漲價總值,可在所得稅基內減除,避免重覆課稅。
工商時報【記者林淑慧╱台北報導】2015年7月22日 上午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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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地合一稅 房仲:簡化計算易推廣

財政部今天公布新版房地合一改革方案,永慶房產集團研究發展中心經理黃舒衛表示,新版本對房產交易獲利確定採單一稅率17%,更鼓勵長期持有,此舉明確簡化房產課稅計算方式。

黃舒衛指出,對房產交易獲利採單一稅率17%計算,出售持有不滿兩年的房屋採30%的稅率,更可以消弭個人與公司戶投資的差異,防杜人頭公司避稅漏洞,甚至假外資炒作,相當值得肯定。

另外,新版房地合一稅,自用住宅免稅條款確定排富,自宅不限1屋,售價4000萬元以內的房產持有6年以上,交易獲利所得可享免稅,此舉仿照歐美日等先進國家稅制,將有助於台灣與國際接軌。
中央社記者韋樞台北 2015/02/12 1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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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合一稅 明年元旦實施

財政部今天端出最新出爐的房地合一稅制,擬從105年元旦起實施,對自用住宅者最重要的是,在房屋住滿6年,出售總額不到4000萬元,享有免稅,但6年內以1次為限。

財政部長張盛和解釋,房地合一最重要的目標不是打房或健全財政,而是要讓中華民國104年以來的房屋和土地稅制更合理化與國際化,鼓勵長期持有,保障中產階級的資產,同時抑制資源過度集中於房地產,避免扭曲國家經濟發展。

張盛和指出,房地合一稅制的重點是,105年元旦起「出售」持有2年以內房屋,按課稅所得課30%的比例課稅;105年元旦起「取得」並持有超過2年者,按課稅所得課17%的比例課稅。

但是自用住宅的優惠千萬要注意。夫妻及未成年子女設有戶籍、持有並實際居住於該房地連續滿6年且無供營業使用或出租、出售房地總價額在4000萬元以下者「享有免稅」,但6年內以1次為限。

但若是不符合自用住宅6年1次免稅規定者,或僅為非自用住宅者,還是可以依出售房屋、房屋及其坐落基地按持有第3年起,每年減徵4%,最高減徵80%(第20年),僅持有可供建築空地者,減徵率減半。

若是個人售屋虧損者,可以在以後3年度的房地交易所得扣除。若是營利事業售屋虧損者,可以抵扣10年。

張盛和表示,估計第1年納入課稅範圍的個人出售房屋件數為5251件,占全國房屋戶數974萬戶的0.05%;占每年交易件數35萬件的1.51%。

若是營利事業出售房地產,估計第1年納入課稅範圍件數為1060件,占全國房屋戶數974萬戶的0.01%,占每年交易件數35萬件的0.3%,影響範圍很小。
中央社記者韋樞台北 2015/02/12 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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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合一稅擬放寬自用宅免稅門檻 最快明年實施

行政院拍板,確定如期推動「房地合一實價課稅」,擬放寬自用宅免稅門檻,自用住宅不限一屋,但售價4000萬元以內的房產,交易利得可享免稅;持有未及二年的房產則將採差別稅率20%以上,以避免短期炒房。財政部部長張盛和預計明(12)日由對外宣布課稅方案,最快於明(2016)年起實施。

財政部已將房地合一稅修正草案,列為下會期優先法案,財政部長張盛和上周向行政院報告新版房地合一稅規劃,毛揆雖尚未拍板定案,但已定調房地合一稅以輕稅為要,以能修法通過為最高原則。

財政部昨日再次向行政院長毛治國簡報「房地合一、實價課稅」稅制規劃案,針對爭議較大的自用住宅免稅條款,財政部原訂一戶一屋、售價2000萬元以下才得享免稅的主張,由於政院方面認為規定過於嚴格,亦不符合國人的實際居住需求,因此財政部將取消2000萬的免稅門檻,決定自用住宅在特定條件下,不再以一戶為限,且出售價格低於4000萬元者,即可享有免稅。

據了解,自用住宅免稅仍須設立一定條件,包括自用住宅5年內僅能出售一戶自用住宅享有免稅,且有實際居住事實,免稅戶數仍以一戶為限。另外,房地合一課稅的實施年度預定為2016年,納入實價課稅範圍的房產交易,則不會溯及既往,「日出條款」將會保留。
鉅亨網 記者陳慧菱 台北 2015/02/11 1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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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屋增稅 新政策成形

財政部將在今(5)日宣布解除「老屋增稅禁令」,地方縣市未來調高房屋標準單價,拉升有殼族房屋稅時,不再僅限新、增建房屋,縣市可自定增稅範圍應否擴及老屋。

多數縣市的房屋標準單價約有近30年未調整,老屋的增稅禁令解除後,縣市政府依法每三年調整一次房屋評定現值(房屋稅課徵稅基),若拉高標準單價,擴及適用於老屋時,將會為老屋帶來沈重的負擔。

房屋評定現值是課徵房屋稅的稅基,是依據「房屋標準單價」、「折舊率」及「房屋位置所在段落等級」做為準據。其中,房屋標準單價主要反映的是房屋建材與人工價格。

雖然建材、人工持續上漲,但房屋標準單價30年未動,造成房屋稅偏低,遭外界譏「一年房屋稅不如豪宅一月管理費」。雙北市房屋標準單價今年7月1日開始分別調漲136%、100%,但因財部規定調整「不溯及既往」,僅7月1日以後的新房子稅基提高,帝寶、一品苑等知名豪宅,仍適用30年前的舊稅基。

立委曾巨威批評,折舊率及座落地段等因素都會影響房屋稅,為什麼僅標準單價不回溯。他批評財政部「管太多」,房屋稅是地方稅,稅率、稅基都由地方訂定,財政部應授予地方政府自行決定要不要回溯。此外,台南市政府也曾建議解除此一限縮地方增稅權的禁令。

財政部也具體回應,今天將宣布廢止2000年發布的函令,目前地方不動產評價委員會重新評定房屋構造標準單價,強制只能適用新建、增建、改建房屋的規定,將予取消。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沈婉玉/台北報導】2014.11.05 05:0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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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屋增稅 要顧公平性

財政部今天要送給地方政府一件增稅大禮,未來地方調整房屋評定現值中的標準單價時,為數眾多的老舊房屋將不再獲得保障,須隨新屋一起加稅。

構成評定現值的三要素中,地段率取決於房屋位址的繁榮度,新舊房屋差異不大,折舊則會隨持有年限逐年遞減,無分新舊一體適用;唯有標準單價,因是反映房屋造價成本,影響評定現值的程度最深,能否溯及老屋?爭議也最大。

財政部過去限制地方政府調整標準單價,不得擴及老屋,主要是鑑於建材與人工成本,往往會隨時間遞增,新建房屋造價一定高於老屋,因此按照新的標準單價計算老屋課稅現值,對老屋未必公平。
【經濟日報╱記者 陳美珍】2014.11.05 04:53 am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1/904509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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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自宅 僅父母設籍要課奢侈稅

出售持有未滿二年的自用住宅,免徵特種貨物及勞務稅(奢侈稅),必須注意免稅要件。財政部指出,設籍對象並不包括本人或配偶的直系尊親屬,設籍對象不符規定,持有未滿二年出售的自用住宅,還是要課奢侈稅。

依據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規定,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直系親屬僅有一戶房屋及其坐落基地,辦竣戶籍登記且持有期間無供營業使用或出租者,即非屬該奢侈稅的課徵範圍,不論持有期間有無逾二年,出售時均免徵奢侈稅。

不過,稅捐機關常見民眾出售持有未滿二年的自用住宅,因為誤解「辦竣戶籍登記」規定,遭到稅捐稽徵機關補稅處罰。

財政部強調,奢侈稅對自用住宅的定義與所得稅、土地增值稅等利得稅,或房屋稅、地價稅等持有稅並不一致,「辦竣戶籍登記」的對象,只限所有權人、配偶或未成年直系親屬,並不包括所有權人或配偶的父母、祖父母等直系尊親屬。

因此,納稅人出售持有未滿二年,且僅有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的直系尊親屬設籍在該處的房地,仍無排除課稅的優惠。

財政部舉國稅局查獲案例表示,甲以900萬元出售持有未滿一年的房地,漏未報繳奢侈稅,經國稅局查獲補稅135萬元並處以罰鍰。甲主張他以為可依土地稅法規定,將其母親戶籍遷入,即符合自用住宅規定排除課徵奢侈稅,並無漏稅意圖,未料仍因此受罰。

現行稅法對於「自用住宅」均訂有優惠條款,但對自用住宅則訂有條件,其中包括設籍限制。以土地稅法為例,所謂自用住宅用地,是指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在該地辦妥戶籍登記,直系親屬範圍則涵蓋父母、祖父母等尊親在內,較奢侈稅為寬。

財政部強調,奢侈稅是按售價全額課徵10%或15%的稅款,負擔極重,限制也較嚴格,因此實務上經常發現有民眾因為疏忽設籍規定,失去免稅資格。財政部提醒民眾,在出售持有未滿二年的不動產時,最好先向稅捐機關查詢有無奢侈稅負擔,或自行仔細檢視是否符合免稅規定,以避免重稅上身。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2014.07.16 03:46 am

出售自用住宅 免徵奢侈稅要件

自用住宅:1.自住 不能出租或營業
2.全戶(所有權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名下只能有一戶房屋
3.所有權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在銷售日前.須辦妥戶籍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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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翻盤 雨遮、屋簷不納登記

內政部為顧及人民權利,已完成「不動產登記法」草案的研議,草案觸及敏感的屋簷、雨遮坪數是否登記。為避免建商披著「綠色建築」外衣、實際上卻灌虛坪,草案明定雨遮、屋簷及花台等,均不在「不動產登記」範圍內。

「不動產登記法」草案明顯與行政院政策出現反差,且向監察院的糾正意見「傾斜」,內政部官員解釋,內政部並不是要翻案行政院的政策,而是未來立法院完成立法後,屋簷、雨遮、花台就不應納入登記範圍。

據了解,內政部原有意推動房屋履約保證,刪除雨遮和屋簷登記,並在去年五月一日公告後正式上路,但由於全國建商公會向行政院陳情,行政院長吳敦義在接見建商公會後,將雨遮和屋簷不測量登記的結論推翻,讓雨遮、屋簷可繼續登記、但不計價。吳揆動作也被消基會砲轟「向財團傾斜」。

內政部地政司表示,現行民眾辦理不動產登記,是依「土地登記規則」辦理,研議制定「不動產登記法」,是將土地登記規則提升至法律位階,更保障人民的權利。

新草案明定,一般建築物是以其外牆的外緣作為登記範圍,但突出於牆壁外緣的屋簷、雨遮、花台等,均不存登記範圍內;登記規費的核算,改以公告土地現值為基礎,和現行以申報地價為基礎也明顯不同。

內政部表示,不動產登記法草案明定登記的標的,是以土地及合法建築物為限,工作物及違章建物都排除在外。

所謂工作物的範圍,如銅像、牌樓、紀念塔、水塔、T霸等,種類繁多,難以測量及登記;而違章建築物,又可分為程序違建與實質違建,前者補請建照與使用執照成合法建物後,可成登記標的,後者則無法成為登記標的。
【聯合報╱記者李順德/台北報導】 2011.10.03 03:3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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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貸砍到七成/民銀外銀 房貸策略重傷

中央銀行針對北市、北縣10個縣轄市祭出新增房貸不逾鑑價七成的規定,大型行庫主管昨(24)日表示,顯示央行從「道德勸說」變成「明文規定」,央行在宣示對房市降溫的決心,主管認為,央行選擇性信用管制,對民營、外商銀行的房貸政策衝擊最大。

銀行業者估算,央行升息半碼後,民眾每100萬元的貸款,房貸族每月將多支出100元的利息,累計一年下來,將多1,200元的支出;但存款利率是否隨著調整,銀行業者的態度相對保守。

央行大動作正面表列房貸政策,主要承作房貸的合作金庫總經理蔡秋榮認為,央行針對北市、北縣10個縣轄市給予最高核貸七成的規定,對投資捷運站百公尺內者影響最大,主要原因是捷運站附近的核貸成數最高,也是投資客偏好的標的,過去申請85%、90%都沒問題,現在降至七成,等於要多準備15%以上的自備款才能入場,等於提高投資客門檻。

此外,央行提出「無寬限期」的新規定,加上同步升息半碼,更加重投資客的資金負擔。反觀較偏遠或離捷運站遠的區域,蔡秋榮表示,原本的核貸成數就在七成以下,央行的新政策,對這些區塊來說,影響不大。

由於投資客申請房貸已經流竄到民營、外商銀行,華南、第一銀行近兩周對投資客的放款皆降至1.7億元。

央行日前以道德勸說方式要公股銀行自律,尤其對投資客要特別謹慎,希望起帶頭作用,後來發現房市無明顯降溫,以明文規定的方式出手,讓公股銀行、民營銀行對主要地區的審核政策都有一致的標準。

據了解,即使央行道德勸說銀行對投資客放款謹慎,部分民營銀行仍以高成數、低利率搶業務,並以信貸、修繕等名目,提高整體核貸金額,讓投資客轉到審核較寬的民營銀行。

據華銀、一銀內部統計,對投資客實際核貸成數已分別降至42%、55%,主管表示,由於央行道德勸說之際,行庫已紛紛調整授信政策,央行最新的規定對大型行庫影響不大。
【經濟日報╱記者洪凱音/台北報導】 2010.06.25 03:2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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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性信用管制地區 房價恐下跌5%至10%

中央銀行昨(24)日鐵腕打擊炒房,建商、房仲業者與學者認為,短期內房價不會全面大跌,但對投資市場立即產生抑制作用,最大受創的投資客將會拋售手中的房屋;被央行點名會選擇性信用管制的地區,房價恐跌5%至10%。

鄉林建設董事長賴正鎰說,國內房貸利率仍相當低,升息半碼影響並不大,除非利率超過5%以上,對房市才會有較大的衝擊,可算是溫和打房。但針對大台北地區房貸限縮到七成,對投資客將產生較直接的影響,長期對投資氣氛會有負面影響。

台灣房屋總經理彭培業認為,限縮貸款成數對長期投資台北市精華區的投資客來說,將會有正面衝擊,因為自備款必須在四成以上,又無寬限期,短期投資客應會縮手,甚至會有拋售的情況出現。

政大地政系教授張金鶚說,央行一口氣祭出兩項政策,顯示對國內高漲房價已有積極作為,對投資客將會有抑制作用,政策推出後可能三個月至半年會開始發酵,短期內投資客應會有獲利了解的打算,市場上物件拋售量可能會增加。

彭培業說,央行選擇性管制區域並沒有包含林口、三峽地區,實際上林口地區去年房價每坪約16萬元左右,如今每坪約22萬,漲幅約三成,三峽也有兩成的漲幅。彭培業說,林口、三峽地區未納入央行信用管制,對兩大重劃區將是利多。限縮台北市及台北縣縣轄市的貸款成數,並對寬限期進行管制,此舉有助消弭投機性買盤,使國內向上猛竄的房價稍獲喘息空間,使房市朝長期健康、穩健的方向邁進。

張金鶚表示,台北縣市的房價有三到四成有泡沫性價格的隱憂,即一棟千萬元的房子,其中有三、四百萬元是泡沫。目前房市裡有五成市投資客在操作市場價格,也造成房價不合理的情況未見改變,針對投資客祭出多項資金限制政策,降低投資客比率到一成,房地產市場才會回歸正常。

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主任徐佳馨分析,央行升息半碼,以目前五大行庫利率1.6161%、20年本利攤還計算,民眾每借100萬元每月僅多還58元,一年下來不過696元,若貸款金額為1,000 萬元,一年的還款金額也僅增加6,960元,實際面的衝擊不大,心理面的衝擊卻是難以預估。

有圖
新聞辭典》選擇性信用管制

選擇性信用管制是中央銀行貨幣政策工具之一,是用來限制銀行特定放款對象與額度的工具。央行可採取的選擇性信用管理共有五類項目,包括證券、信貸、不動產、外匯和利率。

其中,不動產信用管制是指央行就購買新住宅或商業用房屋貸款,規定貸款最高額度。央行昨天宣布對特定地區購屋貸款業務的規定,儘管央行未明言是所謂選擇性信用管制,但就精神上來說,因為對特定地區的第二棟房貸,限制貸款成數最高是七成,且沒有寬限期(付息不還本的期間),其實就是一種選擇性信用管制。
【經濟日報╱記者李至和/台北報導】 2010.06.25 03:2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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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貸金額飆高/勸說無效 央行出拳

3月底央行理監事會後,總裁彭淮南信心滿滿地說,在各銀行密切配合辦理下,央行敦促銀行對特定地區投資戶貸款加強風險控管的「初步效果已經顯現」;時隔三個月,彭淮南的話言猶在耳,央行卻改弦易轍,決定對房市揮下相當選擇性信用管制的大刀。

讓央行改變心意的原因是什麼?答案就在央行最近公布的一連串放款數字。

去年10月央行開始注意房市過熱問題,並邀大型行庫主管至央行「談心」、道義說服銀行控管房貸。八個月過去,銀行購屋貸款和建築貸款融資各增加逾千億元,兩者合計金額,更占期間銀行對民間企業和個人新增授信的四成。

換句話說,央行道義說服,並配合專案金檢等行政措施,但銀行不為所動,照樣殺價搶房貸。而且不僅民營銀行把央行的話當耳邊風,公營行庫也是虛應故事,台銀、合庫、土銀、華銀和彰銀近八個月新增房貸達3,810億元,平均每月新增近500億元,遠高於過去每月300億元的正常水準。 央行上有政策,銀行也總能見縫插針,這幾個月央行緊盯房貸成數和修繕貸款,銀行則繞個彎,改用小額信貸提供炒房投資客金援,這段期間銀行房屋修繕貸款減少323億元,個人信用貸款卻增加390億元。
【經濟日報╱記者/傅沁怡】 2010.06.25 03:2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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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鐵腕:房貸低於1.5%將嚴懲

中央銀行日前邀集公股行庫主管開會,再度下達包括購屋貸款、土建融資利率不得低於年息百分之一點五的指令。這是央行針對房市政策,在利率說明最具體的一次。銀行業者如果不從,恐遭央行祭出「停售定存單(NCD)」的處分。

公股行庫主管表示,雖然政府明言要求銀行對投資客放貸縮手,但因資金環境仍充裕,配合者多以公股行庫居多,使得投資客湧向民營銀行,市場上殺價搶房貸的狀況未有明顯改善,打房成效大打折扣。

央行因此再祭鐵腕,要求與會的公股銀行,若耳聞市場上有哪家銀行還在房貸市場殺價競爭,尤其是利率低於百分之一點五,需在第一時間回報央行,央行將以政策「嚴懲」。

央行緊抓銀行房貸放款狀況,要求每兩周就回報新申貸量,除了專案外,各銀行即日起推出的房貸專案,利率都不可低於百分之一點五;建商的建築貸款也比照辦理。

目前市場上低於百分之一點五的房貸,只剩華南銀行與公務人員住宅及福利委員會合作的「築巢優利貸」,利率為百分之一點三,因「築巢優利貸」利率低於市場水準,其他銀行頗有微詞。央行還特別要求華銀,除與住福會合作的專案貸款外,其餘房貸利率不可低於這個上限。
【聯合報╱記者賴昭穎/台北報導】 2010.06.09 03:4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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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樓層越高房屋稅會越重

財政部提醒購屋民眾,房屋樓層數愈高,房屋稅負會愈重。

財政部說,房屋稅計算基礎是房屋現值,現值是由房屋標準單價、折舊率、地段調整率等項目核算而來,房屋總層數則是影響房屋標準單價重要因素,樓層數愈高,房屋標準單價就會愈高。

如果以同路段、同面積的房屋比較,高樓大廈繳的房屋稅,會比透天厝來得重。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即時報導】 2010.06.06 04:3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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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台加蓋要併房屋稅課徵

財政部表示,房屋新建完成後,部分民眾會利用原有陽台空間加蓋供其他用途使用,因屬房屋稅條例第3條規定的房屋稅課徵範圍,在未拆除前仍應計算面積併入房屋稅籍核課房屋稅。

財政部說,依現行建築面積計算方法規定,陽台寬度在2.0公尺內不計入建築面積,如陽台外圍加建牆壁,與主建物外牆間隔成房間使用;或主建物外牆拆除,兩者合併連貫使用,原陽台部分已非屬陽台,即應計入建築面積核課房屋稅。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即時報導】 2010.06.06 04:3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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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稅分級 四成民眾降稅

財政部今(15)日邀地方稅捐機關研商,住家用房屋將從單一稅率1.2%,改採分級課稅,稅率擬自1.1%到1.8%分五級課稅,房屋評定現值超過100萬元就會加稅。豪宅帝寶等高價房屋,房屋稅負一年恐將多付逾8萬元。

財政部強調,目前全台課稅房屋共計920萬戶,其中住家用房屋約812萬餘戶, 平均申報的房屋評定現值約31萬元。官員指出,房屋稅改採分級課稅後,約有近四成民眾將降稅。

財政部強調,多數房屋的房屋評定現值在100萬元以下,因此即使未來改採分級課稅,其房屋稅負仍不會增加。房屋稅負會因分級課稅上升者,全國不到一成,粗估約有25萬戶房屋,未來房屋稅負擔可能加重。財政部評估,最快在民國101年開徵100年房屋稅時,房屋稅負就會局部調升。

財政部依據賦改會決議,將在3月底提出土地稅法及房屋稅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針對高價房屋的房屋評定現值未合理反映市價,財政部除要求各縣市重新就經濟發展的現況,調整其評定現值外;住家用房屋的房屋稅率,也將就不同現值高低水準,採取分級課稅措施。

根據財政部所擬草案,房屋評定現值在10萬元以下者,仍維持免稅;超過10萬元以上的住家用房屋,房屋稅將分為五級課稅,稅率分別是1.1%、1.2%、1.3%、1.5%及1.8%。

其中,適用1.1%稅率課稅者,房屋現值需在10萬元到30萬元之間。依據現行稅法,評定現值超過10萬元的房屋稅率,統一按1.2%課稅,因此評定現值30萬元的房屋,依現行1.2%稅率課徵時,一年的房屋稅約為3,600元;未來若採分級課稅,稅率下降為1.1%時,房屋稅負下降為3,300元,一年減稅300元。

相對高價房屋,以帝寶為例,評定現值在1,300萬元左右,房屋稅一年約15萬元;依照財政部規劃的分級課稅表,房屋評定現值超過800萬元以上,就要按照最高稅率1.8%課稅,因此如帝寶等豪宅房屋,全年的房屋稅將增至23萬餘元,全年房屋稅將上升約8萬元。

財政部今天將邀各縣市稅捐機關開會,研商房屋稅率條例及土地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財政部說,包括房屋稅率改採分級課稅等修法方向達成共識,最快財政部將在3月底送出相關修法案,4月底前會送立法院修法。

住家房屋稅分級課稅草案
評定現值 稅率 現行稅率
10以下 免稅 免稅
10~30 1.1 免稅
30~100 1.2 1.2
100~400 1.3 1.2
400~800 1.5 1.2
800以上 1.8 1.2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2010.03.15 09:3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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