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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法實施不到一個月,珠三角近期發生多起台資、港資等工廠員工依照勞動合同法的加班費求償規定,追討公司過去幾年少算的加班費或工資,引發嚴重的罷工或抗爭活動。

自由亞洲電台引述中國民生觀察工作室負責人劉飛躍說,深圳從去年底到今年初,發生多起員工示威抗議僱主苛扣工資和違規解僱職工事件,「這些工人罷工主要就在工資待遇上面,另外就是反映在加班費這一塊,很多工人加班了,並沒有給他算成加班費。」

遠通國際經營顧問公司企業蕭新永說,這波透過罷工、示威等激烈活動來追討加班費的工潮是新趨勢,主要是台資、港資等企業簽署新合同前夕,採取關廠外移,或辭退舊員工,引發大陸員工近期抗爭事件。

蕭新永說,勞動合同法第85條明定員工可向勞動部門舉報,追討公司拖欠的加班費,此條文已逐漸發酵,大陸員工勞動意識抬頭,依據此條文來追討加班費。

台資企業為少發加班費,多以基本工資為計算標準,根據法令是要以工資總額計算。

珠三角近期勞資糾紛頻傳。廣州白雲區台資廣達鞋廠在上周三起,發生4,000多名工人一連兩天在鬧區堵路罷工,追討過去多年來的加班費,由於影響到大眾運輸,台資廠方和勞動局答應他們談判,才暫時平復罷工示威活動。

香港星島日報引述廣達鞋廠員工說:「以前不知道自己的權益,近來報紙報導很多,才使得工人恍然大悟,知道給人家騙了。」

員工抗議從2002年開始,每位工人每天被剋扣2至4小時的工資和加班費,周日正常上班同樣沒有工資和加班費,不料,三個月前,公司透露將把工廠整個遷往東莞,大多數工人不願意隨遷,要求補發自2002年以來所扣的工資和加班費。

自由亞洲電台指出,生產園藝產品的台資深圳元升公司去年底辭退員工,員工從去年底發動罷工,抗議企業不當辭退員工,規避勞動合同法,並追討過去少發的加班費,逼使企業負責人在元月初不得不承諾發出人民幣3,000萬元的加班費和補償金。

另一家生產相框的深圳百達實業公司由於關廠外移,員工在7日以來,持續聚集示威,要求追討過去一年的加班費,並抗議僱主解僱工人不給予任何賠償。

蕭新永說,過去員工求償加班費或公司少給的薪資,多半是個別員工離職之後,透過仲裁或訴訟,追討公司少給的加班費,仲裁可追討離職前兩個月加班費,法院民事訴訟可追討兩年的加班費或工資。

不過,根據勞動合同法,勞工只要手上有證據,可以追討加班費用可以溯及既往。 經濟日報/陳慧敏 2008.01.15 03:5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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