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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長江宜樺昨天拍板經建會自由經濟示範區規畫,七月上路的第一階段,範圍包括現行基隆、蘇澳、台北、台中、高雄及桃園航空城「五海一空」自由貿易港區;第二階段最快年底於立法院通過效期十年的特別條例後,由各地方依特性申設。

經建會主委管中閔說明預估效益指出,現行自貿港區有一一○家廠商、貿易產值五千億元;推動示範區後,希望兩年內破兩百家,每年貿易產值破兆元;若單論國際醫療產值,也希望今年能破百億元;他並表示,將以「境內關外」為核心概念,透過「前店後廠」委外加工,結合鄰近園區同步推動。

行政院副院長毛治國舉例,像目前已在進行的台北港汽車發貨中心,就是從他國進口引擎、鈑金,再送到示範區外的中壢等地組裝成車,然後再送回台北港出口;又如高雄港,將來很可能成為農產品加值重鎮,並外延結合屏東農業生技園區,將農產品加工再出口,「影響範圍不止區內,會向外延伸」。

江揆昨聽取經建會示範區規畫報告,管中閔指出,示範區是經濟自由化先試區,核心理念就是自由化、國際化及前瞻性;發展重點包括國際醫療、國際產業合作、智慧運籌、農業加值運銷等領域,具體措施包括促進人員、商品、資金自由流動,打造友善租稅環境,開放市場接軌國際等。

江宜樺除指示院會通過後即全面推動,並表示規畫方案大幅鬆綁物流、人流、金流限制,方向十分正確,也是我國十年前加入WTO後,新一波重大經貿自由化,將有助我國參與區域經貿組織,並吸引國內外投資、創造就業。

【記者姜兆宇/台北報導】經建會主委管中閔昨晚表示,自由經濟示範區能夠創造實質投資,才會釋出租稅優惠「當誘因」,優惠將以十年為期。

管中閔指出,自由經濟示範區規畫方案三月底前提報行政院,各部會在四到七月調整涉及示範區的行政命令;由於租稅優惠需要修法,將等「特別法」通過後再上路。
自由經濟示範區規劃(5海1空自由經濟示範區規劃-103.03.28)  
【聯合報╱記者楊湘鈞/台北報導】 2013.03.28 02:3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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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經濟示範區 大規模減稅

自由經濟示範區確定設下「高規格減稅待遇」,惠及台商、外資、個人投資與外籍專業人士;減免範圍集歷年大成,涵蓋所得稅、關稅、貨物稅等多項稅捐,估計國庫一年釋出減稅利益500億元,是目前產業創新條例減稅規模的三到四倍。
五大推動策略(5海1空自由經濟示範區規劃-103.03.28)    
自由經濟示範區將採特別條例立法。財政部指出,即使租稅待遇優渥,仍有落日條款,並非無限期減稅。特別條例的施行期限規劃要以十年為期,其中,個別減稅條款的優惠期限最長三年,部分甚至只有「一次性免稅」的機會,但多數均打破過往租稅獎勵的框架,創下前所未有的先例。

其中,最優厚的減稅待遇,首推台商及示範區內企業自海外匯回的股利、盈餘,投入示範區從事實質投資,即可享有完全免稅的優惠。

據瞭解,這項減稅利多雖然只有「一次性」機會(即符合投資條件者,匯回盈餘可免課17%的營所稅,或20%最低稅負所得稅),卻是部分長期隱匿海外的避稅資金的「大赦條款」。官員說,藉由回台投資經濟示範區的機會,將可完全擺脫再被追稅的風險。

自由經濟示範區的租稅優惠,還包括「敗部復活」條款,已隨促產條例落日的「營運總部」租稅獎勵,此次再在經濟示範區中重生。依據設計,「國際籍跨國企業」選擇在台設立區域營運總部,設立三年內,自國外關係企業取得的收益,匯回台灣進行實質投資,其營所稅率即可自17%降為10%。

在自由經濟示範區投入高度創新研發的企業,其投資抵減租稅優惠適用年限,也比國內一般企業或其他經濟特區的企業為長。區內企業可以長達三年,抵減率15%,各年度可抵減限額則為應納營所稅額的30%。

自由經濟示範區提供租稅優惠的對象,還包括外資企業。
【經濟日報╱記者蘇秀慧、陳美珍/台北報導】 2013.03.28 02:3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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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亮點 陸資投資不限比率

行政院政務會談昨(27)日拍板自由經濟示範區。第一階段推動重點,是將「五海一空」自貿港擴大「前店後廠」功能,7月底前上路,最大亮點則為陸資投資製造業比照外資,即不限制投資的比率。

產業發展上,面板、工具機兩產業更是重中之重。經建會舉例說明,區內企業可引進日本光學技術,並與大陸企業合資,進行面板生產,以免稅方式進入大陸市場;工具機廠商應用既有優質平價零組件及服務能力,再結合日本技術能力,補足產品線的完整性,共同開拓新興市場。

在開放市場部分,陸資鬆綁為主要特點。經建會主委管中閔表示,陸資投資製造業比照外資,不限投資比率;陸資投資服務業除涉及國家安全者外,採WTO待遇。

目前陸資投資七大關鍵性產業液晶面板、LED、太陽能電池、積體電路、半導體封裝及測試、金屬切削工具、電子及半導體生產用機械設備,不得具控制權,持股比率須低於50%,鬆綁後,比照外資將不設限,有助兩岸產業策略聯盟。

經濟部次長杜紫軍對此表示,陸資投資製造業比照外資,只須修改行政命令,第一階段就可上路。行政院長江宜樺說,這是台灣10年前加入WTO後,新一波的重大經貿自由化。

自由經濟示範區第一階段以「五海一空」高雄港、台中港、台北港、基隆港、蘇澳港和桃園航空城自由貿易港區,以「境內關外」,結合鄰近園區委外加工,在北、中、南形成聚落,擴大「前店後廠」功能先行。

待「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通過立法後,進入第二階段,開放地方申設。特別條例預訂九月送行政院,上路時間預估最快年底前可以看的到。據了解,涉及到租稅優惠部分,都需要特別法通過後才能實施。

管中閔強調,示範區充分利用台灣人力、技術、區位、兩岸優勢,發展智慧運籌(物流)、國際醫療、農業加值、產業合作。有關經濟效益,管中閔說,第一階段自貿港希望由目前5,000億元年貿易值、110家業者,二年內突破200家業者、貿易值破兆元。國際醫療,產值今年可望破百億,特別條例立法後,有機會突破200億元。
發展四亮點(自由經濟示範區-103.03.28)  
【經濟日報╱記者蘇秀慧/台北報導】 2013.03.28 02:3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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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健康醫療中心 可健檢可醫美

行政院推動自由經濟示範區,衛生署規畫設置國際健康醫療中心,提供外國人士來台接受健檢、醫美、重症服務,初步估計,三、五年後產值達新台幣三百億元。

衛生署初步規畫,示範區內國際醫療機構仍以醫療社團法人形態經營;機構醫事人力先以本國人力為主,區內的醫療機構非健保特約,但允許國人自費就醫。

衛生署醫事處長許銘能說,區內醫療客源是大陸客,區內可聘外籍醫師,但不含大陸籍醫師,原則上一區一家機構;國際醫療預估每年可帶來三百億元的收入。區內醫療機構也不會有相關評鑑,收費標準衛生署也不會管。

外界關心,萬一區內機構以高薪挖角名醫駐診,恐會排擠國人看名醫的機會。許銘能說,未來會規範醫師在此區兼職的看診時數,不得超過國內看診時數。外籍醫師都要專任,不得僅來台開完刀就走。此外,醫療機構的盈餘部分,也需繳交經營許可費(特許費),挹注台灣健保財務。

督保盟發言人滕西華認為,這可能摧毀台灣醫療,把醫療商業化、利潤化,醫療就不再以必要性為基礎,衝擊醫療非營利和人命不分貴賤的本質。
【聯合報╱記者林思宇/台北報導】 2013.03.28 02:3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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暢通人流 外籍白領大幅鬆綁

自由經濟示範區方案昨(27)日正式定案,白領人員進出限制大鬆綁,除免除兩年工作經驗,也將放寬引進公司營業額限制。規劃人員進出自由化的勞委會與內政部表示,除大陸人士在區內商務居留,要等到第二階段訂定專法放寬,其餘均在第一階段即可實施。

對於示範區放寬白領人士來台工作限制,經建會主委管中閔指出,過去外國專業人士來台擔任顧問,需要被本地公司聘雇,但未來可擔任自雇者,人流將更順暢。

不過,對於國外律師、會計師等持有國外證照,卻無國內法定證照者,仍不開放執業,僅能從事顧問性質工作。另一方面,目前規劃國際醫療將放寬外籍醫事人員執業,額度最高可達員額的20%,但不開放大陸籍人士執業。

自由經濟示範區規劃昨(27)日出爐,將放寬白領外勞來台工作限制。據了解,目前白領外勞來台工作,須滿足具兩年工作經驗、引進公司營業額達一千萬元和受聘薪資達47,971元等條件。目前規劃將免除兩年工作經驗限制,並放寬營業額條件。

為了鼓勵外籍專業人士來台工作,延攬人才,目前規劃對外籍和陸籍人士可免申報海外來源所得,前三年工作薪資可以半數計算綜合所得稅。管中閔表示,台灣面臨鄰近國家競爭,提供租稅減免誘因有其必要。

示範區商務活動有關的商務人士來台限制上,將推動外籍商務人士來台短期停留免簽證,以及大陸商務人士核發3年期「多次入出境許可」,內政部移民署副署長何榮村指出,這些都在第一階段即可落實,移民署還將推出電子簽,3天可發證。

過去企業邀請大陸人士來台從事一個月內的短期商務活動,每年營業額1億元以上企業,由移民署審查即可,但1億元以上企業必須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查。何榮村說,自由經濟示範區內廠商邀請大陸人士來台短期商務活動,將不必送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都由移民署審查即可。

至於放寬示範區內一定規模事業得申請大陸人士來台商務居留,涉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限制大陸人士來台「工作」,何榮村說,將在第二階段訂定專法放寬。【記者徐筱嵐/台北報導】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陳玲玉昨(27)日表示,人才是國與國的競爭力指標,示範區最重要的是吸引人才,重點不外乎優渥酬勞與工作環境的前瞻性,方案中的放寬只是部分的變更,要能比照國際待遇才真改變。
自由經濟示範區相關措施及預期效益(自由經濟示範區-103.03.28)  
【經濟日報╱記者葉小慧、邱建業/台北報導】 2013.03.28 02:3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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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貿易港 繼續擴大規模

交通部昨(27)日表示,行政院推動的自由經濟示範區,第一階段以交通部現行的「五海一空」自由貿易港區來發展,交通部將繼續推動並擴大其營運規模,待自由經濟示範區的特別法制訂後,再行配合與調整。

航政司官員說,目前六座自由貿易港區發展狀況良好,去年貿易值總計達5,019億元,為持續發展,包括台北港、台中港、高雄港和桃園航空自貿港等四座港區,後續都將擴增自貿港區面積,供廠商前來投資。

相關官員指出,基隆港、蘇澳港已無發展腹地,未來無法擴增港區面積,而台北港將繼續填海造地,其中防波堤外將填出340公頃土地,做為離岸物流區,有48公頃可望於明(2014)年完成。
五海一空發展概況(自由經濟示範區-103.03.28)  
【經濟日報╱記者楊文琪/台北報導】 2013.03.28 02:3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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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金自由化 OBU幫大忙

自由經濟示範區方案昨(27)日正式拍板。針對資金進出自由化部分,主管機關中央銀行主張,在不涉及新台幣、不影響新台幣匯率前提下,可透過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讓資金自由進出。

央行總裁彭淮南昨天親自出席行政院的自由經濟示範區會議,惟旗下外匯局、經研處等單位尚未取得彭淮南進一步指示。據了解,央行對自由經濟示範區的一貫立場,是只要不涉及新台幣,不論是美元、人民幣等外幣資金,皆可透過OBU自由進行交易,現行相關業務就是由OBU運作,資金往來自由,不需另設渠道。

對於資金自由化部份,行政院昨天拍板的方案,具體內容有二,首先是「視區內事業實際業務需要,區內事業資金得自由移動」;其次為「對示範區內的外國人,不涉及新台幣的金融需求,由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提供服務。」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君/台北報導】 2013.03.28 02:3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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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防弊 不讓避稅資金漂白

財政部昨(27)日指出,自由經濟示範區的租稅優惠,不鼓勵避稅資金藉機「漂白」。台商企業或個人決定要將海外資金匯回台灣投資,將排除單純土地或股票投資者,限有設廠計畫的實質投資案件才能免稅。

依據自由經濟示範區規劃的租稅獎勵措施,為鼓勵海外資金回台投資,開放准許台商或示範區內企業,匯回在示範區進行投資的海外股利或盈餘,可享有免稅的待遇。

財政部指出,海外盈餘匯回目前並沒有免稅的優惠,以營利事業為例,其海外獲配的股利或盈餘必須要繳納17%的營利事業所得稅。因此,自由經濟示範區內的企業或個別台商,要將海外的投資獲利,匯回示範區進行投資,財經兩部將會研商訂定防弊機制。

據了解,目前主要的方向包括:匯回的資金將先由示範區主管機關建立一套預審機制,受理海外投資收益的認定,例如確認匯回的資金屬於海外投資獲利,非屬海外盈餘或股利的資金,即不准免稅;至於實質投資設廠也將訂定具體標準,包括增僱一定比率的員工,以帶動國內的就業率等。

財政部高層官員指出,國家財政雖然困難,但也並非一毛稅都不能減,前提是減稅有沒有用在刀口上。

財政部強調,自由經濟示範區未來將訂定特別法,包括租稅優惠措施在內,都是方向性的揭示,在特別法完成立法之後,將會有許多配套的子法規需要併同提出,屆時將會明確訂定各項減稅要件,以達到擴大經濟規模,且能開創新稅源的目的。
自由經濟示範區租稅優惠比較(自由經濟示範區-103.03.28)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2013.03.28 02:3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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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桃北自經區 台北港先行

新北市長朱立倫表示,台北港發展自由經濟示範區的時機已成熟,可先快速推動,進而與桃園航空城形成海空聯港自經區。

朱立倫說,台北港原來就是從事產業加值出口自由貿易港,推動自經區的經濟效益,很快能讓人民有感。

行政院公布自由經濟示範區方案,以基隆港、蘇澳港、台北港、台中港、高雄港、桃園國際機場等「五海一空」自由貿易港區「境內關外」為核心,透過前店後廠模式推動。

朱立倫日前接受中央社專訪時認為,北桃應共同列為自由經濟示範區,以桃園航空城為推動目標,與台北港結合成雙港合一的海空聯運自經區。

擔任桃園縣長時提出航空城的構想的朱立倫,希望將利用空運的出口產業集中在機場周邊,提升產業的競爭力,創造更多樣的出口產業型態。

朱立倫表示,桃園航空城雖通過環評,但仍需經過都市計畫環評及區段徵收,最快還要2到3年,才能取得土地,相對的,台北港開發卻已時機成熟。

他表示,台北港特定區下半年就可開發完成,台北港港區第1期40公頃填海造陸的產專區也即將完成,不論是中央或地方來推動,速度都是最快的。
中央社記者王鴻國新北市  2013/03/27 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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