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廠商50家、人數達5437人。

勞動部今天公布最新無薪假統計,截至11月底,實施無薪假廠商50家、人數達5437人,較11月中增加五家、145人,實施無薪假的產業仍以電子製造業為主。此次調查雖然較上月中增加不多,但實施人數仍是2012年3月以來的最高水準。

勞動部表示,華映上月實施無薪假人數高達2515人,時間到明年1月底,因此短期無薪假人數很難驟降。

勞動部在每月1日及16日公布無薪假人數。11月中共有45家企業、5292人實施無薪假,今天公布到11月底,有50家企業、5437人實施無薪假,較月中小增五家、145人。

勞動部表示,本次無薪假新增九家企業,另有四家廠商取消無薪假;大部分實施無薪假企業都是50人以下規模,僅有一家是100人以上企業,行業別則以電子業為大宗,其次為製造業。

充電再出發訓練

為協助無薪假勞工,勞動部已在上月底啟動「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企業若實施無薪假達每兩周16小時,苦向各地勞動力發展署分署提出申請,政府會補助企業幫無薪假員工辦訓,參訓期間,勞工可請領每小時120元的訓練津貼,每月最高可領1.2萬元。
聯合晚報 記者陳素玲/台北報導 2015-12-01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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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薪假5292人創 3年新高!11月上旬竟然暴增4074人

勞動部今(16)日公布最新無薪假統計,11月上旬實施無薪假有45家、約5292人,實施人數為2012年3月中的5804人以來新高。主因是面板大廠華映市況慘澹,一口氣實施無薪假達2515人,千興不鏽鋼也有上百人。

勞動部每月1日及16日固定更新無薪假統計數字,今天下午發佈11月上旬統計情況。

截至本月15日止,實施無薪假的企業家數共有45家,人數多達5292人。與上個月底相比,本月增加12家、人數增加4074人;與去年同期相比,今年增加26家,人數增加4380人。

此次人數暴增,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指出,主要是面板大廠華映通報本月10日起實施無薪假多達2515人,千興不鏽綱廠也有上百人。此外,這次無薪假實施的產業別,仍以電子業最多,其次為一般製造業。

從今年9月以來,無薪假實施人數就居高不下,連續3個月創下1000人以上記錄。

9月實施人數首次突破1000人大關,10月實施人數增至1218人,11月上旬一口氣創下3年新高、多達5292人。
鉅亨網 記者趙曉慧 台北 2015/11/16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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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無薪假破5千人 創3年新高

勞動部在今天公布最新的無薪假統計,11月實施無薪假有45家、約5292人,創下3年以來新高。

勞動部每月1日及16日前,會要求全國各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匯報轄區內實施無薪休假廠家數及人數。

據勞動部統計顯示,從今年9月30日開始,實施勞僱協商減少工時(俗稱無薪假)人數就已突破千人大關;截至10月底,一共有33家事業單位、約1218人實施無薪假,不僅實施無薪假家數創今年來新高,人數則是連續第二個月突破千人。

勞動部今天公布最新無薪假統計,11月實施無薪假有45家、約5292人,創下3年以來新高;與去年11月相比,103年11月中實施無薪假家數19家、約912人,今年增加26家,人數也增加超過4380人。
Yahoo奇摩(即時新聞) – 2015年11月16日 下午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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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映(2475)放無薪假 一度爆量打落跌停

抵擋不了面板產業提前過冬的殘酷現實,華映宣布下周將在不裁員的前提下,開始實施無薪假;原則上是一周一天至兩天,華映公司稱此措施為「人力調整」,它是台灣第一家實施無薪假的面板廠商。

受實施無薪假消息影響,華映今日股價開跌,隨即盤中爆量打落跌停0.74元,再創8月24日以來新低,尾盤收在0.75元。

華映表示,不希望透過裁員等方法影響員工工作權,但仍期望員工共同度過這一波的景氣低潮;華映說,公司放無薪假的所有過程,絕對依政府機關的規定,不可能違法,此次會先申報三個月,之後再依市況調整。

華映總經理林盛昌上月底接受《聯合晚報》獨家專訪時,就曾對整體光電業放無薪假的議題做出回應;當時他說,組織會配合公司目標做調整,依照市場特性,企業要永續經營,這是一個會去運作的機制。

林盛昌說,市場景氣不好、公司要怎樣先累積能量,先蹲後跳、再出發,這本就是企業運作該有的機制,必須隨著市場的機制去做調整,去面對景氣循環,若什麼事情都不能做,對公司反而會更傷。

華映以實施無薪假取代大規模裁員方式來降低營運成本,成為國內第一家放無薪假的面板廠,無薪假主要影響間接人員,間接人員實施每周一至兩天無薪假;一般輪值的值班人調整輪班,減少工時,估影響約3000名員工左右。

勞動部:華映尚未通報 須員工同意

【記者陳素玲/台北報導】面板廠華映傳出下周開始放無薪假,期間長達一年;勞動部今天表示,已請桃園市勞動局了解,華映尚末通報實施無薪假,若要放無薪假,必須取得員工同意,且每月工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另每次實施時間不得超過三個月,若要延長,必須再經勞工同意。

華映驚傳無薪假,且影響人數達三千人,勞動部一早就請桃園市前往了解,確定華映尚未通報實施無薪假。

勞動部表示,「實施無薪假不是老闆宣布什麼時候實施就算,必須取得勞工同意」,若事業單位有工會組織者,應該先與工會協商,並經與個別勞工協商合意;勞動部也請桃園市了解為何華映未通報。

對於傳出無薪假時間長達一年,官員表示,勞動部2011年發布「因應景氣影響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應行注意事項」,其中明定每次無薪假期間不得超過三年,實施期滿如仍有實施之必要,必須再與勞工協商同意後,始得繼續實施。

勞動部表示,如果華映未經勞工同意逕自實施無薪假,若勞工因此減薪,地方政府可依工資短付處罰2萬到30萬元,並限期改善,補發員工工資,今年勞基法已通過修法,地方勞工主管單位可依違法情節,按其涉及人數、金額,按次加重處罰。
聯合晚報 記者曾宛琳/台北報導 2015-11-06 15: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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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美(4990)驚爆休39天無薪假
衝擊百餘人 員工嘆日子難過

LED藍寶石基板廠晶美(4990)驚爆休無薪假39天,由於竹南新廠啟用銜接不及,要求員工3/23至4/30(共39天)休無薪假,影響100多名員工,而有20餘名員工拒休無薪假、或無法配合遷廠,選擇資遣。員工大嘆,4月可能只領到1萬9273元薪水,日子怎麼過!

晶美竹科舊廠是承租原來遠茂的廠房,後來廠房法拍賣給晶電,因晶電要求搬遷,但晶美竹南新廠工程趕不上, 3月23日公告實施無薪假。

沒說清楚員工恐慌

近期有多名晶美員工向《蘋果》投訴,劉姓員工說,公司花2.5億在竹南廣源工業區買地,自己蓋廠,說過年左右會好,一直拖到3月13日,才硬性要求員工放特休3天、有薪假2天,22日才又通知,23日分2梯次在新廠召開無薪假說明會,並簽寫同意書。
整整1個多月無薪假,讓有負擔的家庭日子要怎麼過!

至少領到基本工資
張姓員工表示,公司一開始沒有說清楚,讓員工很恐慌!3月薪水少掉4分之1,4月可能只領到基本工資,當然不滿意,但還是得接受。

張姓員工強調,公司並不是業績不好,一直都有訂單,竟然會發生遷新廠無法銜接的誇張事情,懷疑公司把資金都用在江蘇廠,造成台灣廠工程進度一再拖延,而公司竟然將新廠拖延的後果讓員工承擔。目前進度看,可能4月底都無法復工,很擔心無薪假還會再延。

晶美代理發言人蕭慧雯說,無薪假是不得已的事,公司盡力維護員工權益,3月中還先休了1周有薪假,無薪假期間員工最少會領到基本工資,同時承諾實領與員工底薪的差額,會在未來有盈餘時逐期補回來。

晶美強調,新廠已努力進行最後裝機、測試作業,視進度分批召回員工上班,希望無薪假減到最少。客戶訂單並不受影響,將由江蘇廠支援生產,不會影響出貨。

竹科管理局長杜啟祥說,事先已接獲晶美通報,已介入協調,管理局已要求晶美一定要符合法令規定,並顧及員工權益與福利,後續會持續注意,直到復工。
蘋果日報【范中興╱台北報導】2015年04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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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薪假惡化 15天大增815人

景氣寒流發威,無薪假統計持續惡化。勞委會昨(1)日公布,截至10月底,國內通報放無薪假的家數上升至47家、員工人數達2,859人,近半個月暴增815人,是今年以來增加最多。新增放無薪假公司多為電子製造業。

勞委會在去年10月底啟動無薪假通報制度,去年底一度來到最多109家企業實施無薪假,人數高達1萬3,034人,隨後因第1季景氣較預期佳,開始逐步下降,但8月底以來節節攀升。

勞委會昨天公布最新無薪假統計結果,截至今年10月31日止,實施無薪假廠商家數和員工人數多達47家、2,859人,比起10月中,家數和人數增加幅度是今年以來最大,累計人數創今年4月以來新高。

主計總處最新GDP預測值大砍至1.05%,差點不保1,顯示上半年景氣不振,下半年持續低迷,就業市場情勢未見好轉,無薪假統計數字也在上半年的連降後,從8月底開始連續5期增加,而且實際放無薪假人數也一次比一次多,近2個月新增無薪假通報人數就高達2,312人。
【經濟日報╱記者葉小慧/台北報導】 2012.11.02 03:0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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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薪休假合法嗎?
官員無知?害慘勞工!

十月十七日中國時報C3版一篇「科技業強迫休假 變相減薪裁員」的報導,讀了真叫人嚇一大跳,不知道是報導有誤,還是我們的勞工行政官員真的無知到這種地步。   

強迫無薪休假(或「強迫性自願無薪休假」)固然是最近常見的現象,但其實是違法的,本質上就是減薪,至於休不休假是另一回事。勞基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工資由勞雇雙方議定之。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就是說工資一旦講好是多少錢,非經勞資雙方同意,不得片面更改。(實務上雇主要給勞工加薪,不經勞方同意是比較沒關係)。

至於休假的部份,勞工只要在勞基法的範圍內付出勞務,這段期間雇主有沒有訂單來使用勞工提供的勞務,是雇主自己的責任(註)──「我要做事,是你沒事情給我做」,工資還是要照給。

因為我們目前的勞動法規裡,「工資」和「工時」在原則上是脫勾的,所以才會有例假日、國定假日、選舉假、產假、特休假等等「給薪假」或病假等「給半薪假」。

所以雇主片面減少工時,並不必然伴隨著減少工資的權利。勞工如果願意共體時艱,也可以同意減薪;但是依法勞工如果不同意減薪,或不同意減太大的幅度,雇主於法不能強迫勞工同意。 (當然,工資既由勞雇雙方議定之,只要勞工真的自願同意減薪,就會變合法。)   

然而中時的報導,卻讓我們懷疑,不是記者寫錯,就官員無知;如果不是無知,就是有意偏袒資方。

報載勞工行政官員表示「只要資方沒有低於與勞方約定的基本工資數額,就不違法,資方與勞方約定的基本工資都不會很高;其他薪資所得,再以職務、領導加給等名義支薪。」該官員言下之意,好像是說薪資單上的「底薪」或「本薪」項目不能減,其他的都可以減。這種說法完全曲解勞基法。

上述第二十一條是說「工資」由勞雇雙方議定,並不是說基本工資由勞雇雙方議定,而是說雙方講好多少錢就多少錢,但這個工資約定的金額不得低於政府訂定的基本工資。

至於「工資」,勞基法第二條第三款以及同法施行細則第十條,都明訂所有「因工作所得的報酬」之「經常性給與」都包含在工資裡,都不是雇主愛給多少就給多少,而是要經勞雇雙方議定後不得片面變更的,「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均屬之」。

這樣的規定就是為了避免資方在薪資結構上大動手腳,行減薪之實;遇到資遣退休、勞保或勞退提撥,也要依這樣的原則來計算,並且連加班費、應休未休假的加班費等等都算進去。   

工資和工時脫勾,是世界許多文明國家共同的原則,基本上認定工資是養家活口的費用,而不是勞動成果的直接報酬──也沒有一個雇主會好心到把勞動成果都發給員工,那就變成沒有利潤可言。

直到最近新自由主義盛行,才開始推動「有做有錢,沒做沒錢」的彈性制度,把資方的風險轉嫁到工人身上。
但勞基法本身這樣的結構畢竟還沒有被改掉,官員怎麼可以信口胡言,把勞工養家活口、繳房貸學貸的權益丟到大甲溪去?   

去年本中心處理新竹科學園區兩家倉儲運輸業工會驊洲、五崧罷工事件的時候,也碰到如此無知而偏袒資方的勞工行政主管,任意扭曲勞基法對工資的認定。

如果台灣到處充斥這一類的勞工行政官僚,工人真的只能自救,靠自己團結起來的力量向資方和官方爭取我們應有的權益。
註:以下這條解釋令是各工會談判時可以拿出來用的: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民國 83 年 05 月 11 日(83)台勞動二 字第 35290 號 事業單位停工,其停工期間工資如何發給疑義 一 事業單位停工期間之工資如何發給,應視停工原因依具體個案認定之:   
(一) 停工原因如係可歸責於雇主,而非歸責於勞工時,停工期間之工資應由雇主照給。另停工原因如屬雇主經營之風險者,為可歸責於雇主之事由。   
(二) 停工原因如係不可歸責於雇主,而係歸責於勞工,雇主可不發給工資。   
(三) 停工原因不可歸責於勞雇任何一方者,勞工不必補服勞務,雇主亦不必發給工資。但勞雇雙方如另有約定者,從其約定。
二 準此,歸責於雇主之停工,工資自不得低於基本工資。歸責於勞工之停工,雇主可不發給工資,自無可否低於基本工資之問題。

不可歸責於勞雇任何一方之停工,勞工不必補服勞務,雇主亦可不發給工資,但勞雇雙方另有約定者,從其約定,不受基本工資之限制。
資料來源: 勞動黨桃竹苗勞工服務中心 2008/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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