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收入認列準則IFRS15公報已於今年中發布,國際將於2017年全面啟動,安侯建業會計師黃柏淑昨(27)日表示,雖台灣上路時程未定,但導入IFRS15涉及內部組織、作業流程及IT系統的大規模變更,企業應即早開啟分析評估工作,調整收入認列模式,建置相關資料庫。

黃柏淑解釋,IFRS15於2017年上路後,將全成為新的收入認列指引準則;對企業來說,新舊認列原則差異最大之處在於,收入認列的時間早晚、金額評估,及資訊揭露要求。

所有產業中,電信通訊、軟體開發、建設開發、授權服務(媒體、連鎖加盟)等常採「綑綁協議」銷售的產業,如手機、電信服務、通話費等內容綁在一起銷售,所受到的衝擊將最大,其次為資產管理、營造建築及專業代工業。

黃柏淑表示,IFRS15要求企業與客戶訂定合約時,須明確區分產品及勞務,並分開給予交易價格,例如電信業者推出iPhone6綁約方案,在認列收入時,須區分手機(產品)及月租費(勞務),分攤交易價格。
【經濟日報╱記者吳佳蓉/台北報導】2014.11.28 04:12 am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a411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