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表示,針對王朝慶等在民國95年4月至6月間,操縱磐亞公司股價案,今起受理磐亞投資人委任求償登記。

依台北地檢署刑事起訴書所載,磐亞公司董事會在95年4月間通過辦理現金增資,預計以每股新台幣25元發行6000萬股,總計募集資金15億元。

投保中心表示,磐亞公司王朝慶等人為吸引不特定投資大眾參與現金增資,涉嫌自95年4月至6月間,以製造市場交易活絡表象、人為拉抬磐亞市場價格,操縱磐亞股價,並成功在95年 6月間順利收足現金增資股款。

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依違反證券交易法,已將王朝慶等起訴,現於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中。

投保中心指出,磐亞案受理條件分兩類,第一類為自交易市場買入磐亞股票的投資人,於95年4月17日起至95年6月8日 (含)間於市場上買進磐亞股票,且於95年6月9日 (含)後始賣出,或迄今仍持有,因而遭受損害者。

另外,參與磐亞公司95年現金增資認購新股,且於95年6月13日後始賣出,或迄今仍持有,因而受有損害的投資人亦可登記求償。
【中央社╱台北1日電】 2010.04.01 01:0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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