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主管機關統計,台股520之後急挫逾2,000點,約200家上市櫃公司因而公告實施庫藏股護盤。相關統計也顯示,包括泰林、龍邦、蒙恬等掛牌公司實施庫藏股期間,有公司內部人在同時期轉讓持股。

泰林是在今年6月13日至8月12日間,執行買回庫藏股1萬張,其間泰林的監察人歌林公司因爆發營運危機,在8月4日及5日,分別公告申讓泰林持股2,700張及1,180張。

龍邦、蒙恬則分別在7月公告買回庫藏股1.2萬張與500張,但龍邦董事的配偶陳秀月在該期間申報將洽特定人轉讓龍邦持股3,000張,蒙恬法人監察人代表朱志煌也申報轉讓蒙恬股票279張。

歌林昨(13)日表示,日前已公告申報轉讓泰林持股以償還票券公司的債務。歌林表示,向票券公司的借款是提供泰林股票質押,債權協商會議因而同意由票券公司處分歌林的擔保品,這與泰林實施庫藏股無關。

歌林目前是泰林的監察人,歌林已申請透過一般交易,預計轉讓1,180張泰林股票。歌林持有泰林股票1.29萬張,轉讓持股後剩下1.17萬張。

根據證交法第28-2條及第178條與公司法第369-1條,公司關係企業或董事、監察人、經理人的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利用他人名義所持有股權,於該公司買回期間不得賣出股票,違者處新台幣24萬元以上、240萬元以下罰鍰。

投保中心表示,證交法規定公司於庫藏股實施期間,內部人不得「賣出」股票,是指與民法有「對價」關係的買賣,包含洽特定人和一般交易等具備買賣交易方式的持股轉讓。

輔仁大學金融所教授兼所長葉銀華認為,法令規範內部人不得於企業實施庫藏股期間賣股,是不希望大股東藉由執行庫藏股的利多,趁機「倒貨」。公司內部人轉讓持股若是「對價」行為,就應視為賣出股票。

葉銀華指出,既然法令禁止內部人於實施庫藏股期間賣股,內部人就應遵守,不應遊走申讓持股與執行庫藏股的模糊地帶而出脫股票。

 

   經濟日報╱記者王皓正、張義宮/台北報導   2008.8.14  02:3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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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員工賣股 抵銷合庫(5854)護盤功效

合作金庫銀行8月6日起執行庫藏股,但據統計,累計至昨(13)日止,合庫銀買回的庫藏股不到4,000張,同期間員工更賣超合庫銀股票逾3,000張。由於員工賣股抵銷庫藏股護盤功效,合庫銀昨天收盤價23.4元,反而較庫藏股執行首日的23.6元小跌0.2元。

合庫銀員工因持股已過三年閉鎖期,從除權息前就一路逢高調節持股,市場人士指出,合庫銀在此時宣布首度執行庫藏股,似有為員工解套之嫌。合庫銀高層主管則表示,員工如果要賣股票,不會計較幾毛錢,執行庫藏股是為了配合政策。

據統計,近30個交易日,合庫銀經紀部門受託客戶買超2.84萬張,賣超3.52萬張,淨賣超近7,000張。若從8月6日執行庫藏股到昨天為止,客戶透過合庫銀受託買超張數為3,700張、賣超3,300張,淨買超近400張。

合庫銀此次執行股主要是轉讓員工之用,由於合庫目前每股淨值約22元,市價則超過23元,合庫銀買進庫藏股後,未來若要轉讓給員工,可能因成本過高而影響員工認購意願。
       經濟日報╱記者呂淑美/台北報導    2008.8.14  02:3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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